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权证注销声明
兹有下列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注销),现根据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2017)渝0120执239号之三,发布注销声明。
权利人
土地房屋坐落
证书编号
声明人
马健
璧山区璧城街道兴旺路9号名苑A栋1-103号
212房地证2015字第09277号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2017)渝0120执239号之三
璧山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渝公网安备 500227020003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