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报送资料
1.《税务资格备案表》
2.经民政部门或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书面审核认定意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纳税人与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纳税人为残疾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5.纳税人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工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填表单(免填单服务)
《税务资格备案表》
办理程序
行政服务大厅国税局窗口受理—办结出件
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机关
办税服务厅(室)
咨询电话
81670540
权限下放情况
与规范变化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