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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的条件及程序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离婚登记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二)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三)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

(四)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二、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证件、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

(二)本人的身份证;

(三)本人的结婚证;

(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颁证

(璧山区民政局办公室电话:4142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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