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对象: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
二、申办程序:
(一)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社区)领取《重庆市再生育申请表》。
(二)夫妻双方持申请材料到各自所在单位或村(社区)核实、签注意见。
(三)到女方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
女方在男方居住1年以上,且男方户籍在本市的,可由男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盖章。
(四)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区县人口计生部门审批。
三、办证所需材料:
(一)填写再生育申请表一份;
(二)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夫妻双方户口本人页、主页及复印件一份;
(四)女方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五)结婚证(属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复印件一份;
(六)根据申请理由,申请人还应当分别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41407837 咨询举报电话: 1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