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社会团体登记
政策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审批要件
一、筹备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五、章程草案。
审批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自收到完成筹备工作的社会团体的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文件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准备登记或不予登记决定。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内
决定机关
璧山区民政局
收费标准
不收取任何费用
受理科室
基层政权科
咨询电话
023-41421365
年审时间
1月-6月
备 注
审批要件齐全随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