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政策依据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2、《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
审批要件
1、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
2、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报告和安装验收资料;
3、使用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4、建筑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等管理制度;
5、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审批程序
使用单位持经监理单位审查合格的审批要件到县城乡建委安监站备案。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受理科室
安监站
咨询电话
41432586
决定机关
璧山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收费标准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