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原件1份);
2、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用地文件(复印件1份,核原件);
3、 建筑工程建筑施工设计图(经规划局复核的)(原件1份);
4、 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手续(复印件1份,核原件);
5、 地质勘察报告及审查意见书、施工图设计审查报告、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防雷
审核意见书、园林绿化审核意见书(限璧城、青杠街道)、环保审核意见书等(复印件1份,核原件);
6、 建设工程放、验线记录(原件1份);
7、 旧城改造需提供拆迁许可证(复印件1份,核原件);
8、 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复印件1份,核原件);
9、 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审批意见表(原件)。(限商住用房)10、规划综合服务费缴费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