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渝工商发〔2016〕13号)的规定,现将2017年部分微型企业后续扶持和注销评审情况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征求群众意见。
一、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微型企业后续扶持审核情况有异议的,可用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微企办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真实姓名。 电话:41428025。
二、举报、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三、本公示期限为5天(2017年4月13日至17日)。
特此公告
附件:1. 2017年通过评审的微企后续扶持补助名单
2. 2017年第一批微企注销名单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璧山区分局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