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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卫生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便准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一、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费

 

 

渝价[2003]253

    (一)报名费

每人

10

渝价[2003]253

    (二)医师资格考试费

每人

120

渝价[2003]253

    (三)助理资格考试费

每人

100

渝价[2003]253

    (四)临床、公卫、中医类实践技能考试费

每人

130

渝价[2003]253

    (五)口腔类实践技能考试费

每人

150

渝价[2003]253

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医师资格考核考试费

每人

80

渝价[2003]253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

每例

2500

渝价[200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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