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常规项目(前置条件:该项目有年度拆迁计划)
1、到规划局办理拆迁红线图和选址意见书;
2、凭选址意见书到国土房管局申请暂停办理该拆迁片区有关手续;
3、到发改委办理立项文件或备案登记证;
4、国土房管局召开该片区收回土地使用权听证会,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5、到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国土房管局召开该片区选择评估机构会,选出评估机构;
7、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公示;
8、制订该拆迁片区安置补偿方案(含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9、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不少于拆迁补偿安置所需资金总额的70%的专项资金证明;
10、以上手续完毕后,到国土房管局提出拆迁申请;
11、国土房管局发出该片区听证通告;
12、国土房管局发放拆迁许可证,张贴拆迁公告;
13、组织实施拆迁动员会,评估公司发放拆迁评估通知单或张贴评估公示。
二、国有土地储备整治项目(前置条件:该项目有年度拆迁计划)
1、到规划局办理拆迁红线图和选址意见书;
2、凭选址意见书到国土房管局申请暂停办理该拆迁片区有关手续;
3、到国土房管局办理土地储备批准书;
4、国土房管局召开该片区选择评估机构会,选出评估机构;
5、评估机构实施评估、公示;
6、制订该拆迁片区安置补偿方案(含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7、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不少于拆迁补偿安置所需资金总额的70%的专项资金证明;
8、以上手续完毕后,到国土房管局提出拆迁申请;
9、国土房管局发出该片区听证通告;
10、国土房管局发放拆迁许可证,张贴拆迁公告;
11、组织实施拆迁动员会,评估公司发放拆迁评估通知单或张贴评估公示。
(璧山区国土房管局:41428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