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经信发〔2018〕4号
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拟同意3家企业在璧山开展城镇天然气
用户端安装工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7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区经济信息委关于规范全区城镇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秩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璧山经信发〔2016〕209号)文件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重庆市明梦建筑工程、重庆渝翔建筑安装和重庆威福工业设备安装公司3家企业在璧山申请城镇天然气用户端安装的相关资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后,拟同意3家企业在璧山开展城镇天然气用户端安装工作,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区经济信息委安全监察和能源科。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并提供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等。
重庆市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月8日
(联系人:黄家韬,联系电话:41414847,1388305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