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晋,男,汉族,四川广安人,1970年1月生,大学文化,法律硕士,1988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8.06--1995.03 四川省重庆市市中区法院干部
(其间:1991.09--1994.07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
大学法律专业大专学习)
1995.03--1997.06 四川省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干部
(1994.11--1995.05重庆市渝中区委党校中青班学习;1995.10
--1997.06西南政法大学民法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7.06--1998.10 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干部
(1995.09--1998.06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大学学习)
1998.10--1999.06 重庆市渝中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1999.06--2003.08 重庆市渝中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2003.08--2004.12 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审委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2004.12--2007.02 重庆市渝中区法院副院长
(2003.09--2006.12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习,
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7.02--2007.04 重庆市渝中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书记
2007.04--2011.12 重庆市渝中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其间:2009.05--2009.11挂职任上海市
闸北区商委主任助理)
2011.12--2012.01 重庆市璧山县委常委
2012.01--2014.06 重庆市璧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2014.06--2016.12 重庆市璧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区委委员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当选为区委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