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男,汉族,四川营山人,1964年4月生,研究生文化,工学学士,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09--1991.07 重庆大学资源及环境工程系采矿工程专业大学学习,获工学学士学位
1991.07--1994.03 渝州大学机械系政治辅导员
1994.03--1996.08 渝州大学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1996.08--1997.06 四川省重庆市沙坪坝区团委干部
(1995.03--1996.12借调重庆市委组织部组织处工作)
1997.06--1998.08 重庆市沙坪坝区团委干部
1998.08--2000.11 重庆市委组织部人事处干部
2000.11--2003.06 重庆市委组织部人事处副处长
(1999.09--2002.06重庆市委党校宪法学与行政
法学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3.06--2005.11 重庆市委组织部人事处处长
2005.11--2008.12 重庆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秘书处处长
2008.12--2011.12 重庆市巫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12--2012.01 重庆市璧山县委常委
2012.01--2013.06 重庆市璧山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3.06--2014.06 重庆市璧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2014.06--2014.07 重庆市璧山区委常委
2014.07--2016.12 重庆市璧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当选为区委委员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当选为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