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月,一男子因无证驾驶报废车辆和故意遮挡号牌,被璧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依法查处,并处以罚款24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是日17时30分许,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男子驾驶一辆用毛巾遮挡后车牌的两轮红色摩托车在路上行驶,且摩托车行驶过程中发出巨大的噪音,于是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该驾驶员出示证件例行检查时,男子面显囧态,支吾半天也没说清楚没带证件的缘由。经核查,该男子姓詹(化名),是在璧山务工的外地人,未办理驾驶证,也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所驾驶的红色摩托车逾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所以才会有那么大的噪音。
据詹某交代,他到璧山上班后,感觉璧山交巡警执法力度很大,因此为躲避交巡警检查,平时都只在小街小巷里驾驶摩托车,还用毛巾遮挡号牌逃避电子监控抓拍,没想到还是被交巡警查获了。
民警对詹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指出其无证驾驶、故意遮挡号牌、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严重危害性。最终,民警依法对詹某给予了共计罚款24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詹某面对处罚,后悔地低下了头。
交巡警提示:故意遮挡号牌是违法行为,无证驾驶、驾驶报废机动车更是危险驾驶行为,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要存在侥幸心理,摒弃交通陋习,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