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大行动”工作部署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全力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深入排查治理。根据文件要求,逐项开展重点工作排查,共排查食品流通13家,餐饮17家,药店、医疗器械5家,化妆品3家,排查隐患25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10家。
三是加强督查整治,确保工作实效。按照“双随机”原则深入村居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落实专人实行重点监管,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停产停业整顿,或者取消其经营资格。
四是加大食药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联合村居食药品协管员,充分利用宣传车、传单、LED电子显示屏、村村通、入户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