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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02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施行《条例》和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公布实施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完善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行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的重要内容。市政府办公厅为结合《条例》的公布实施,印发了《重庆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重庆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重庆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4项制度,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为此,必须高度重视《条例》的施行和制度的贯彻执行,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明确职责,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政府办公室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将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要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内部考核、监督检查、新闻公布等制度,要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全面提高公开水平。

    三、强化重点,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一)扎实做好《条例》实施的保障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

    一是基础保障。要在认真学习《条例》的基础上,迅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工作,按法定程序制作工作流程,搞好公开平台建设,方便公民、法人、基层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确保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得到有效行使,确保政府工作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二是组织保障。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制定责任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抓、有机构管、有专人办。

    三是目标保障。县政府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制定出明确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确保完成。县政府办公室还将对各部门组织检查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四是渠道保障。要明确信息公开步骤、场所和途径,以确保本部门、本单位公开信息的提供。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窗口等要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并及时变更、增补政府信息,方便群众查阅。特别是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内容保障分工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

    (二)积极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县政府法制办和普法教育部门要制定《条例》宣传教育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引导群众了解《条例》,使用《条例》,使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为他们正确行使这项权利,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司法局要将《条例》列入“五五”普法内容。县人事局、县行政学校要举办专题培训班,把《条例》列为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条例》的要求贯穿到业务工作中去。

    (三)全面梳理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分散在政府工作流程的每一个环节中,全面梳理政府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和关键。各部门、各单位务必认真对待,要按照全县的规范要求,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将梳理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人。在做好行政机关信息梳理的同时,还要做好指导本行业中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梳理工作。在梳理过程中,把握“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要着重梳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政府部门职能、业务事项的信息。同时,要注意依据《保密法》和《条例》等规定,科学界定公开和不公开,切实做到“该挡的要挡得住,该透的要透得出”。发布信息要做到随时产生,及时公开,要把信息公开融入到业务流程中,形成公开的长效机制。同时,要按照“谁公开,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

    (四)加快政府网站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多种多样,相对于传统模式,政府网站建设最能保证传递信息的及时性、存储信息的丰富性、获取信息的便捷性、使用信息的广泛性。要按照重庆市统一要求,将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一是加强网络建设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使公众能通过政府网站了解所有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充分享受到政府网站群所带来的快捷查询和便捷服务。二是加强网站内容建设。要以施行《条例》为契机,公开信息为基础,积极探索建立网上办事咨询受理办法,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努力实现“人性化、个性化、专业化”网上办事,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三是深化公众参与功能。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探索建立网上依申请公开办法、意见处理反馈办法,大力推行网上监督、网上评议等,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认真做好监督监管工作。要加强网站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网站管理机制,加强交流和检查,充分利用绩效测评的手段,推动网站建设。同时,要千方百计确保政府网站信息安全。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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