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党校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概况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党校是在区委直接领导下的一个重要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轮训全区的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党员干部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2.负责培训全区的公务员,开展公务员初任、任职和专业知识更新培训。
3.负责全区事业干部培训,开展事业单位负责人、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初任培训以及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理论培训。
4.负责全区统一战线人员培训,开展统战干部、党外干部、党外代表人士培训。
5.负责培训学员管理;协同组织、人事、统战部门对学员在校培训期间的情况进行考核考察。
6.建好、管好、用好产城融合现场教学基地,充分发挥平台、窗口作用。
7.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全区经济社会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8.学习、研究、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9.履行教学、科研、咨询三大功能,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编制
我校为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人数为19人。2018年年初实有在编人员18人,退休人员17人,临聘人员2人,领取遗属补助2人。
(三)内设机构
内设办公室、科研科、教务一科、教务二科、信息科共5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46185.46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4446185.46元,比去年同期减少223224.56元。
(一)2018年我校基本支出3712332.4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1962.49元,主要是2017年安排在项目经费中的如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经费,在2018年被安排在公用经费中支出,因此基本支出资金增大。基本支出主要用于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及住房保障支出。
(二)2018年我校项目支出733853.0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95187.05元,主要因为2017年项目经费中有2016年结余资金615040.05元,2018年无2017年项目结余资金,因此项目经费减少。
2018年我校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17年增加0万元。我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0000.00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00.00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00.00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我校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1849.62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26502.64元,增长51 %,增长原因主要是2017年的项目经费如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在2018年在公用经费中支出,因此公用经费增幅较大。2018年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我校2018年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数为0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财政拨款48000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表(党校).xls
中共重庆市璧山区委党校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