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协助农业主管部门拟订全区畜牧、水产发展规划,并参与组织实施。
2、负责畜禽和水产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调查统计。
3、指导镇街畜牧兽医体系业务工作。
4、负责水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负责动物疫病的监测、预报、预警、实验室诊断、疫情报告,疫病防控物资的组织储备,疫病防控的技术指导、培训和科普宣传。
5、承担动物产品的检测检验工作。
6、参与并配合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的实施。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区农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区养殖中心受区农委委托管理15个街镇畜牧兽医站,包括人财物,但人事权除外。截止2017年年末编制数233人(其中中心22人), 实有在编人员216人(其中中心22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31.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1.16万元,比2017年增加542.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39.29万元,比2017年增加540.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公用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91.87万元,比2017年增加2.5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4-2017年底新招录职工购执法服装,主要用于检疫防疫执法工作。
区养殖中心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4万元,比2017年一致。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32.9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34.58万元,增长42.07%。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4.2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91.87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表-养殖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