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实施小学学历教育,开展学前教育和相关社会服务。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理想、诚信、礼貌等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努力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做好安全防范,保证学生的人生安全。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为34人。学校截止2017年12月31日,实有人员70人,其中:在职人员34人,离退休人员31人。学校现有小学教学班13个,幼儿班2个,在校小学生586人,在园幼儿51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2.57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702.57 万元,比2017年减少316.2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8.56 万元,比2017年减少58 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纳入社保基金发放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4.01 万元,比2017年减少258.28 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安排上年结转2016年薄改项目等,主要用于蒲元小学综合楼建设工程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璧山区蒲元小学校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0.15 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15 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经费使用制度。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公用经费。公用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24.5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84 万元,增长0.67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24.01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表-蒲元小学.xls